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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天13至23元

来源:无毒不丈夫网   作者:综合   时间:2025-01-25 02:28:58

  本报讯  5日,每人每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至元自2024年8月1日起,每人每天我市执行的至元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天10至1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3至23元。

  近日,每人每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至元市卫生健康委、每人每天市应急管理局、至元市总工会等4部门联合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四川省高温津贴标准的每人每天通知》,从8月1日起,至元我市执行的每人每天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天10至1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3至23元。

  按照规定,至元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含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不含33℃)以下的每人每天,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至元并纳入工资总额。每人每天

  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不得将发放的防暑药品以及清凉饮品等对高温津贴进行冲抵。

  同时,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做好调整高温津贴的宣传工作,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发放劳动者高温津贴或违反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本报记者  郑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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