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月刊新闻通讯社北京5月26日电 (记者 梁晓辉)新修订后的熊孩子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全国不是“熊孩子”的“护身符”?针对社会上部分这样的声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26日在北京表示,人大人保给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常委称谓成年未成年人戴帽子,叫“熊孩子”,法合未护理这本身就不符合保护未成年人的工委理念,一定程度是不符戴着墨镜看待“问题儿童”。
郭林茂指出,熊孩子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全国是一个承载着中华未来希望的特殊群体,通过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人大人保为未成年人的常委称谓成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因极个别未成年人有了罪错,法合未护理就指责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工委“熊孩子”的“护身符”,这是不符片面的,甚至是熊孩子不负责任的。
他强调,未成年人是一个重要群体,承载着祖国的未来,又是一个特殊群体,心智相对不成熟,认知水平偏低,自控能力较差。少数未成年人违反法律,是各种原因造成的,更多的原因应归于我们成年人,不能简单地归罪于未成年人自身。“对触犯法律的未成年人采取教育的手段进行挽救,让其重新健康成长,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做法,更何况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是拥有优秀传统文化的中华民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