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20多年工资照领、出新去世十余年养老金照发、吃空饷接受刑事处罚后工资和生活费一个都没少…… “吃空饷”的出新专项整治虽已开展9年,但问题却屡禁不止。吃空饷谁来堵住“吃空饷”的出新嘴?
10月底,人社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吃空饷研究制定治理公职人员“吃空饷”和解决超编用人、出新编外用人的吃空饷政策措施,被明确纳入下一步的出新工作安排。
“‘吃空饷’的吃空饷问题由来已久,之前的出新处罚大都依据现有的公务员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并未有专门针对这类问题的吃空饷政策措施。”10月31日,一接近人社部的人士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将要拟定的相关政策在事前的预防、中间管理层的监管以及事发后如何惩治等方面应会有所涉及,同时,对于直接责任人的惩罚力度将会有所加大。
处罚力度偏弱
“吃空饷”似乎由来已久。
早在2005年,中编办就在全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每年都会爆出大量惊人的数字和案例。尤其是近一年来,清查行动大有提速的迹象。据公开报道,已完成清理工作的四川、海南、重庆、湖南、河南、宁夏、内蒙古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清理出吃空饷者7万多人。
“拿着工资不干活,占着编制聘请临时工,相当于一个岗位要出双份工资。”10月31日,人社部专家、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申曙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吃空饷”极大地浪费了财政资金。
9月份就有媒体爆出,短短两个月时间,总人口不过1000多万人的河南周口就查处了6000多“吃空饷”的公职人员,仅此一项开支已超过1亿元人民币。
为此,各地也纷纷针对清查结果进行处理,但大都仅限于各地相关部门进行自查自纠,处罚力度也相对较弱。
记者从安徽某地发出的公告中看到,对于“吃空饷”的相关处理如下:在编不在岗人员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必须返回原单位工作,对逾期不归或拒不返岗的,将依法予以辞退或解聘,停发工资,注销编制,并保留追缴其在编不在岗期间违规领取资金的权利。
这样温柔的惩处举措似乎很难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甚至有地方出台了有悖清查行动的相关政策,比如有的地方明确规定:“允许公务员提前退休或辞职创业”、“允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
“‘吃空饷’是套取国家财政,是典型的犯罪行为。光是地方清理或者自查自纠,显然无法触及违规者的痛处。”申曙光表示,要想真正查处“吃空饷”问题,就必须站在惩治腐败问题的高度,在追缴其违法所得的同时,更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编制信息公开
从表面上看,“吃空饷”现象屡禁不绝的根源是惩处力度偏弱,实际上,它暴露出编制管理机制的诸多问题。
“由于绝大多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与岗位信息并不对社会公开,公众掌握不了这些信息。”申曙光称,编制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人事管理制度不健全,对人事和财务状况的监管不力等诸多因素才是此类问题产生的根源。
记者梳理资料发现,安徽某地公布出清查名单后,后面的评论人不乏当事单位内部人员,同样惊诧于单位那么多“吃空饷”的人,大都以为这些人已经辞职。
一位地方事业单位的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每个单位的编制有限,很多人工作很多年都无法转正,跟这些人占着编制有很大关系。
“在治理‘吃空饷’问题上,将会形成一个长效的问责机制,‘吃空饷’者、部门领导各应承担什么责任,都会有严格的规范和惩罚标准。”上述接近人社部的人士表示,除此之外,数据核查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怎么纠正,数据上报后如何加强数据本身的技术措施都需要考量。
事实上,据记者了解,由于体制等问题,目前相关部门间的数据大都存在各自为政、多重信息的不对称等问题。上述接近人社部的人士明确表示,这显然不是技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