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发布公告,质检总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墨西哥和美国得克萨斯州、禁止加利福尼亚州、从墨堪萨斯州输入猪及其产品。美进
已启运的口猪来自墨西哥和美国得克萨斯州、加利福尼亚州、肉制堪萨斯州的质检总局猪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禁止对公告发布之日前启运的从墨来自墨西哥和美国得克萨斯州、加利福尼亚州、美进堪萨斯州的口猪猪及其产品,经猪流感H1N1检测合格后方可放行。肉制
公告要求,质检总局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墨西哥、禁止美国的从墨猪及其产品进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对海关、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墨西哥、美国的非法入境的猪及其产品,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