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资助资金发放安全、民生高效,工程我县采取由县财政国库支付、助学委托邮政储蓄银行直接打卡发放的金打方式进行,县财政、民生教育、工程银行三部门共同签订协议,助学明确职责,金打界定工作时限。民生县教育局与各高中学校均成立了资助中心或资助办公室,工程学生资助工作不仅纳入教育督导内容和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助学而且纳入学校常规管理之中,金打在政策解读宣传、民生规范操作程序、工程典型引导、助学跟踪督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全县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涉及学校共14所,其中普通高中学校11所,中职学校3所,在校学生人数2.6万人。
上半年,全县普高共有4708名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职高370名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共计发放国家助学金380.85万元(其中县级财政32.28万元)。根据政策规定,全县2所公办职高在籍在校学生均免学费1000元,1所民办职高在籍在校学生均免学费600元。全县共有2994人享受免学费,根据规定,于今年6月份前分2批共拨付补助245.11万元(其中县财政20.3912万元)到3所职高。各校严格按照“枞阳县高中阶段学生国家助学金认定办法”,坚持三级认定,规范操作程序,设立举报电话,执行公示制度。国家助学金及时打卡发放到每位受助学生,无错发漏发现象,无投诉举报现象。
各校的校内资助能够足额提取,各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普通高中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的经费,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勤工俭学、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公办学校于学期开学收费结束后,由县财政局根据各校事业收入按规定标注,核定校内资助经费,转作专项资金管理;民办学校由县财政局、教育局根据普高及中职学籍系统填报审批在校学生数核定事业收入和校内资助经费,学校足额提取,作为专项资金管理。各校资助经费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春季学期,全县共有2692名学生享受校内经费资助,累计金额116.19万元,此款于6月底全部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上半年,全县高中阶段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运行良好,各种信息填报及时、准确,无错报、漏报、重报现象发生。县教育局和部分学校调整充实了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配足配齐资助工作人员,加强了学生资助工作管理队伍建设。根据政策变化,县教育局及时制定了《2014年枞阳县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和《2014年枞阳县高中阶段资助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各校均制定了“宣传工作方案”,印发了“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各校还通过专刊、墙报、广播等形式开展资助工作宣传,各校在2014年秋季新生录取通知中均附有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材料,高中阶段各项资助工作扎实有效开展。3月份顺利通过国家资助中心来我县的检查和调研。5月底,县教育局民生办组织了对全县所有高中阶段学校进行学生资助工作专项督查,就督查情况印发了通报,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