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相关负责人12日表示,启动证监会即将推出新股发行体制第2阶段改革。新股相关改革措施将于11月1日开始实施,发行具体包括以下4方面内容。体制
一、第阶段改进一步完善报价申购和配售约束机制。证监在中小型公司新股发行中,启动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新股合理设定每笔网下配售的发行配售量,以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体制根据每笔配售量确定可获配机构的第阶段改数量,再对发行价格以上的证监入围报价进行配售,如果入围机构较多应进行随机摇号,启动根据摇号结果进行配售。新股
二、扩大询价对象范围,充实网下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可以自主推荐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取向的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配售。
三、增强定价信息透明度。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须披露参与询价机构的具体报价情况。主承销商须披露在推介路演阶段向询价对象提供的对发行人股票的估值结论、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或其他等效指标。
四、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计承销流程,有效管理承销风险。
该负责人表示,第一阶段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已经落实,推出下一步改革措施的市场条件已基本具备。希望市场各方周密安排,切实将各项改革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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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启新股发行后续改革 官员回应市场质疑
中国证监会12日称,将启动新股发行体制第二阶段改革,相关措施将于11月1日开始实施。
据介绍,本阶段改革将主要从4方面展开:完善报价申购和配售约束机制;扩大询价对象范围,充实网下机构投资者;增强定价信息透明度,要求主承销商披露参与询价机构具体报价情况;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
内地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始于2009年。当年6月,中证监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确立了新股发行市场化的改革方向。
近一年来,这项改革措施得到广泛认可,但新股发行改革带来的新问题,让市场中传出了质疑的声音。
数据显示,内地中小板2008年的平均市盈率是26.6倍。新股发行改革启动至今,中小板的平均市盈率已接近50倍。与此同时,询价对象报价偏高和上市公司融资超募也成为普遍存在的现象。
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新股发行改革打破了内地市场新股不败的神话。目前,已经15家中小板公司在上市首日宣告破发。在一度被股民暴炒的创业板,首日破发的股票也多达5家。
中证监相关负责人12日对上述质疑作出回应。他表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最重要的是提供了一套市场机制,让发行各方按照市场意愿定价。市盈率偏高和上市公司超募是当前买卖双方自由博弈、市场机制自由调节的结果。而新股不败神话的终结,也将增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帮助发行人和承销商树立正确的发行观念。
该负责人指出,网下配售比例偏低、单个机构获配数量少、对询价机构约束力度不够是导致询价对象报价偏高的部分原因。在接下来的改革中,这一方面将有所完善。
该负责人称,启动新股发行后续改革的市场条件已基本具备。中证监将坚持市场方向,促使各方各尽其责,提高市场的运行质量和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