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深圳前海的联合反腐“廉政监督机构”迟迟未能挂牌之际,珠海横琴抢先一步拔得头筹。横琴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江海波 珠海报道
在深圳前海的廉政“廉政监督机构”迟迟未能挂牌之际,珠海横琴抢先一步拔得头筹。办探
9月8日,联合反腐被称为“全国首个廉政办公室”的横琴珠海横琴新区廉政办公室(简称横琴廉政办)在珠海横琴岛上揭牌成立。该办公室将统筹纪检、廉政监察、办探检察、联合反腐审计等部门职能联合防治腐败,横琴由过去的廉政“多头协作反腐”向“一体化”预防与惩治腐败转变。据称,办探横琴将不再在岛上设立单独的联合反腐纪检、监察与审计部门,横琴但仍会保留专门的廉政检察院。
廉政观察人士称,横琴将上述4个部门整合在一起,应该是一种技术上的进步,反腐力度将得以增强,但与香港廉政公署相比,无论权力的制度性设置还是专业化程度都还相差很远,而其中最为显著的区别是前者无法具备香港廉署的“独立性”。
从“多头反腐”
转向“整体反腐”
今年4月,媒体曾曝出珠海市横琴新区将借鉴香港廉署经验,设廉政检察机构。此时,不到半年时间,横琴便抢先一步高调设立了全国首个“廉政办”,让外界颇感意外。
据了解,横琴廉政办将设综合部、纪检监察部、审计监督部、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部等4个部门。廉政办各部门对内是横琴新区的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内设机构,对上分别是珠海市纪委、监察局、审计局、检察院派驻机构,接受横琴新区党委、纪委和市纪委的领导,业务工作分别由市纪检、监察、审计、检察等部门对口指导,廉政办主任由市纪委委派。横琴将不再单设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机构。
“如果按原来体制,在横琴都要单独设纪委、监察局、审计局、检察院、预防腐败局等部门,横琴成立廉政办后,这些部门不再单独设置,节省了人力物力,精简了机构。”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如是表示。
分析人士认为,横琴将4个部门整合到一起,除了体现“大部制”的用意,更重要的是,珠海冀望通过设立强有力的廉政机构来保证横琴新区的法治环境。
横琴先迈一步
去年初,一则港味十足的《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草案)》(简称前海条例)甫一面市即博得外界喝彩,而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深圳将在前海设立独立的“监督专员公署”。
不过,这牵动了多方的敏感神经,导致前海条例前后三易其稿,条例最终面市时,备受关注的“监督专员公署”最终变成了“监督机构”。
条例尘埃落定后,深圳市常务副市长吕锐锋曾表示,以“监督专员”为主体的监督机制,是以个人为主体的监督机构,与现行以组织为主体的监督机制难以有效衔接。将“监督专员”修改为“监督机构”,由具有监督、监察等职能的纪委、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单位组成,依法统一对前海管理局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活动进行监督。这种设计,既借鉴境外廉政监督的有益成果,又站在国内大部制改革经验基础上有所创新,并与目前相关体制相衔接,避免多头行使监督职能。
深圳的调整,意味着最终还是将新监督系统镶嵌到过去传统的监督体系中去,分别与纪检、监察、审计、检察等权力结构对接,在这一点上,横琴的方案与其极为相似。
深圳在去年年中通过前海条例之后,至今时过一年多,条例中提到监督机构至今仍未挂牌成立。而今,横琴却抢先一步拔得头筹。
独立性有限
横琴、前海分别作为与澳门、香港进行示范性合作开发的地区,在制度设置与法治环境上从一开始便受到考验。为了让横琴、前海等特区站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各方在法治环境方面均费了一些功夫。
改革面临最大的问题是权力的平衡与利益的交涉。著名反腐学者、湖南商学院教授王明高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横琴的改革值得鼓励,它至少可以说是取得了技术性的进步。
王明高说,按照横琴、前海等地的部门设置,审计部门将整合到监督机构中去,这就使得审计部门提前介入了案件的过程,“过去一般是纪委等部门发现贪腐现象之后,审计部门才介入,整合到一起之后,就可以实现‘事前审计为主,事后审计为辅’的职能转变。且4个部门整体作业,发现贪腐的力度也将大大增强。”
虽然各方都表示参照了港澳地区的先进经验,但这一点王明高并不认同,他认为,横琴等地区所做的改革措施与香港廉署还有很大的差距,其中最为显著的是独立性,香港廉署由行政长官任命,不受其他任何权力的干涉,可以实现完整的独立办案。
王明高说,香港廉署与世界各地的反腐先进国家一样,非常重视事前预防与制度性反腐建设;此外,香港廉署在反腐与廉政教育上亦在国际上领先,“他们十分重视全民的反腐教育,从娃娃抓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