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预哲,诚信2010年进入琅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立身现任琅琊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检察十三年来,为民她始终坚守在检察办案一线,诚信心系群众、立身秉公执法,检察模范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为民矢志成为人民群众追求公平正义道路上的诚信守护者。
进入检察队伍,立身张预哲秉承检察为民的检察原则,将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工作置于重要位置,为民不仅承担了部门80%以上的诚信办案数量,而且承办案件多次被省院、立身市院评为优秀、检察典型案例。她紧盯民生民利专项监督,以公益诉讼办案实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所办案件涉及食品药品、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医疗卫生、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多项民生领域。
据统计,张预哲先后参与办理了公益诉讼案件100余件,向有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80余件。她成功办理的闫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是全省首例“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于2020年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十大典型案例。
作为一名检察官,张预哲忠于本职、诚心奉献,还积极参加各类检察志愿服务活动。在工农小学、城郊中心小学、城南小学、陈湾社区等地,都能听见她普法的声音,她是学生的“老师”,也是居民的“检察官”。其本人也多次被评为琅琊区检察院先进工作者、琅琊区“三八”红旗手、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能手”、滁州最美药品公益诉讼员等荣誉称号,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