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从2014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枞阳执行时间追溯到2014年1月1日。启动方案实施前已按大病再补偿结算的新农险工住院医药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不再进入大病商业保险赔付。病保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枞阳支公司为我县新农合大病保险经办机构,枞阳为确保大病保险的启动顺利实施,县合医局配合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枞阳支公司做好了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信息系统与新农合信息系统的新农险工衔接工作,参合农民因患重大疾病发生的病保医疗费用实行新农合、大病再补偿“一站式”服务。枞阳
此项制度的启动实施,将大大减轻参合农民患大病的新农险工医疗费用负担,这标志着我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正式启动。病保
2014年我县的枞阳新农合大病保险是从新农合基金中按照人均13元的标准提取,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万元,启动我县所有新农合参合农民均为新农合大病保险的新农险工保障对象。参合农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新农合按政策报销后,超过起付线以上部分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并按照相应比例给予再次补偿,补偿比例分段累进递增,0-2万元省内30%省外25%;2-5万元省内40%省外35%;5-10万元省内50%省外45%;10-15万元省内60%省外55%;15万以上省内70%省外65%。且不受病种限制。新农合参合患者符合大病保险范围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按年度累计结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起付线本年度内只扣除一次。(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