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医疗法治化不单单是独立宣言法学里的医疗问题,或是医疗于盼医疗中的法律纠纷,而是纠纷成为一个独立的概念,在中国医疗体系的法治变革中拥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2015年4月18日,化处以“法治中国?理终医疗法治”为主题的首届中国医疗法治论坛在北京召开。论坛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主办、独立宣言中国行为法学会医疗行为法学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承办。医疗于盼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纠纷副会长田明海,法治副会长兼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仲智以及来自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化处北京市医管局等相关部门的理终领导同志出席论坛。
据记者了解,独立宣言此次论坛上,医疗于盼医疗法治化进程的纠纷参与者们第一次走到了一起,用他们的知识、智慧和行动,为中国的医疗法治化草拟出了一份“独立宣言”。自此以后,医疗法治化不单单是法学里的医疗问题,或是医疗中的法律纠纷,而是成为一个独立的概念,在中国医疗体系的变革中拥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
江必新会长在开幕式讲话中指出,法治中国是医疗事业千载难逢的时代背景和推进动力,医疗法治是法治中国必不可缺的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加强医疗法治建设不仅是医疗工作面临的深刻变革,也是医疗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不仅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疗法治的精义在于“坚持以人为本”、“寻求良法善策”、“行为规范理性”、“医疗资源科学配置”、“医疗依法纠纷妥善处理”。建设医疗法治,以医疗法治推进医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求以法治思维谋划医疗事业发展战略,以法治力量加强医疗治理体系建设,以法治准则规范医疗管理活动,以法治教育塑造新型医患关系,以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以法治精神推进医疗体制改革。
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儿童医院名誉院长李仲智在讲话中表示,在目前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案件屡屡发生的背景下,医疗行为法学专业委员会这样一个跨学科交流的平台大有可为。他表示,委员会将立足于我国的医疗法治建设现状,将中国医疗法治论坛打造成医疗和法治跨界交流的重要平台,继续吸纳各个行业中热心医疗法治建设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才加入,并通过这个平台让更多的人认识到医疗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为我国医疗法治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建言献策,为医疗行业的法治化进程做出积极的贡献。
在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张进先在介绍目前的中国医疗纠纷时给出了这样一组数据:2014年,全国发生医疗纠纷比2013年下降8.7%,但仍然高达11.5万件。进入诉讼的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案件19944件,创历史最高纪录,比2007年的1.1万件增长了81.3%。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情况看,案件诉因包括医疗损害侵权赔偿纠纷和医疗合同纠纷,主要为医疗事故、漏诊、误诊,以及输血不合格引发的纠纷。由于举证难等原因,医疗合同纠纷案件占比不到5%,95%以上的医疗纠纷都是侵权纠纷。
而造成纠纷案件较多的主要原因则是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加之医疗活动的未知性、特异性、专业性的特点,医疗纠纷仍处于多发期,中国的医疗法治环境亟待改善。
为此,对于如何构建医患间的和谐关系,参会的专家从各个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首先、从法制角度,需健全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多渠道化解医疗纠纷,健全诉讼与调解的对接制度,加强法院与行政机关、各类调解组织对接关系,理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联调机制。
其次、社会保障角度需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社会各方积极参与,解决化解医疗纠纷所需要的人、财、物问题,真正实现多渠道解决医疗纠纷,把医疗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大力推进医疗责任险,实现保险业务在全国医疗机构的全覆盖。
最后、医院角度应加强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严防医疗风险。